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12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調整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防偽措施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明確,稅務總局決定調整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防偽措施,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按照調整后的防偽措施印制。具體內容為:
取消專用異型號碼、復合信息防偽等防偽措施,繼續保留防偽油墨顏色擦可變等防偽措施。防偽油墨顏色擦可變的防偽效果和鑒別方法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措施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9號)附件。
稅務機關庫存和納稅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可以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