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在企業經營期間,在開具各類發票時,通常都會涉及到發票章的使用。那么,有關于發票章的使用,有哪些問題需要我們具體了解呢?本文來對發票章七大熱點問題進行介紹!
具體來說,發票章使用的熱點問題主要有以下這些:
1、發票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嗎?
答:不可以?!栋l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2、發票既蓋了發票專用章又蓋了財務專用章,或者說既蓋了發票專用章又蓋了公章可以嗎?
答:不可以。政策參照:《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
3、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蓋反了,發票還有效嗎?
答:有效。只要清晰可辨認,只是影響美觀,不影響發票的使用效力。當然,也不要因此隨便蓋,還是要按規定加蓋。
4、發票的記賬聯要不要蓋章?
答:不需要。記賬聯是銷售方記賬用的,無需蓋章,實務中有很多企業記賬聯也會蓋上章,這也是可以的。
5、電子普通發票打印后需要再加蓋發票專用章?
答:不需要。電子普通發票自帶發票專用章,打印后不需要再加蓋發票專用章。非要再蓋一個章,也不影響發票的使用,畫蛇添足而已。
6、沒有蓋章的發票怎么處理?
答:納稅人未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有被罰款和被拒收的風險。
7、電子發票沒發蓋章,怎么辦?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屬于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此外,小編還需提示您,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沒有銷售方發票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