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那么,新印花稅法實施后給我們日常生活經營帶來了哪些變化呢?本文來結合具體場景帶您了解!
場景一
個人(含個體戶)動產買賣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2023年6月,蔡先生購置勞斯萊斯小汽車一輛,其購買汽車簽訂的買賣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法實施前
對于個人購買一手車,因為是未經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輛銷售,按購銷合同貼花;對于個人購買二手車,則按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
印花稅法實施后
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買賣合同稅目備注欄次規定:“指動產買賣合同(不包括個人書立的動產買賣合同)”。
2023年6月,蔡先生購買汽車簽訂的買賣合同不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圍,蔡先生與賣方均不需要申報繳納印花稅。
場景二
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仲裁機構的仲裁文書,監察機關的監察文書,不屬于印花稅的征收范圍。
2023年6月,蔡先生通過人民法院司法裁定取得商鋪一間,標的物為不動產的法院裁定書是否需要按照印花稅法中的“產權轉移書據”申報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法實施前
對法院裁定書是否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圍,無明確規定。
印花稅法實施后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規定,2022年7月1日起,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仲裁機構的仲裁文書,監察機關的監察文書,不屬于印花稅的征收范圍。
2023年6月,蔡先生通過人民法院司法裁定取得的商鋪,其涉及的法院裁定書,不需要申報繳納印花稅。
場景三
其他營業賬簿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2023年6月,蔡先生注冊了一家實收資本為100萬元的A有限責任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并設置其他營業賬簿若干本,蔡先生應該如何申報繳納營業賬簿印花稅?
印花稅法實施前
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均屬于征稅范圍,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
印花稅法實施后
將資金賬簿的品目修改為營業賬簿,按照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五繳納,對其他營業賬簿,不征收印花稅。
A有限責任公司應申報繳納的印花稅為:1000000*0.00025=250元
慧算賬提示,有關新印花稅還需要注意這3點: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2年7月1日后的,按次申報逾期需要加收滯納金;
2、未履行的合同,也需要繳納印花稅;
3、與實際結算金額不一致,修改合同金額的,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