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在企業經營期間,其在對外開具發票時,一般都會涉及到發票章的使用。那么,關于發票章的使用,有哪些熱點問題需要進行了解呢?下面本文來對此進行說明、介紹!
通常情況下,有關于發票章使用的熱點問題,其主要包括以下這些:
1、發票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嗎?
答:不可以,只能作廢重開。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2、發票蓋了發票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可以嗎?
答:不可以,只能作廢重開。
政策參照:同上。
3、發票專用章蓋反了還有效嗎?
答:有效。只要清晰可辨認,只是影響美觀,不影響發票的使用效力。
不過,最好還是注意下,按規定加蓋。
4、發票的記賬聯要不要蓋章?
答:不需要。
記賬聯是銷售方記賬用的,無需蓋章。不過實務中也會有很多企業在記賬聯蓋章,也是可以的。
5、電子發票打印后需蓋發票專用章嗎?
答:不需要。
電子普通發票自帶發票專用章,打印后不需要再加蓋發票專用章。
如果非要再蓋一個章,其實也不影響發票的使用。
6、沒有蓋章的發票怎么處理?
答:未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的,有被罰款和被拒收的風險。
沒有蓋章的發票,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稅務機關除了責令限期改正,還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根據國稅發【2006】156號的規定,不符合要求的專用發票。納稅人有權拒收。
不過,現實中出現未蓋章的發票,只要是合理合規開出的發票,只要補上章就可以了,很少會被罰款。
以上是關于發票章使用的熱點問題介紹,對于對發票章使用相關問題不夠了解的納稅人來說,有必要對文中介紹內容進行詳細把握,從而以確保發票開具地專業、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