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8月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兩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9號)(以下簡稱《公告》),《公告》對延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政策進行了明確。具體內容為:
一、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三、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