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為支持我國企業創新發展和資本市場對外開放,2023年1月16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兩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延續實施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2號)(以下簡稱《公告》),《公告》就延續實施的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進行了明確。具體為:
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號)中規定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優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繼續執行。
二、《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繼續執行滬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和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公告2019年第93號)中規定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繼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