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網站消息,11月21日,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延長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征收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鑒于當前重慶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為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疫情殲滅戰,確保年度征繳任務順利完成,經市政府同意,延長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征收期。具體內容為:
一、將重慶市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征收期的征繳期限延長到2023年2月28日。
二、在集中征收期內參保并完成繳費的,從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在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參保繳費的,自完清費用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