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2020年3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具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在全國范圍內將納稅申報期限由3月16日延長至3月23日;對3月23日仍處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的地區,可再適當延長納稅申報期限,由省稅務局依法按規定明確適用范圍和截止日期。
二、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另外,《通知》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要認真遵照執行,遇到問題請及時向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