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降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付手續費的通知》,通知中針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付手續費問題推出了新的政策。主要內容如下:
一、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
鼓勵商業銀行在免收一個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不含不動戶管理費,下同)和年費基礎上,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全部單位結算賬戶管理費和年費
二、降低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
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通過柜臺渠道進行的單筆10萬元(含,下同)以下的對公跨行轉賬匯款業務,商業銀行應按照不高于現行政府指導價標準的9折實行優惠。
實際收費標準低于上述標準的,鼓勵繼續執行實際收費標準。
人民銀行指導清算機構對小額批量支付系統、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單筆10萬元以下的交易按照現行費率9折實行優惠。
銀行卡清算機構免收小微企業卡、單位結算卡跨行轉賬匯款手續費。
三、取消部分票據業務收費
商業銀行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費、掛失費,以及本票和銀行匯票的手續費、工本費、掛失費。
四、降低銀行卡刷卡手續費
銀行卡清算機構協調成員機構,對標準類商戶借記卡發卡行服務費、網絡服務費在現行政府指導價基礎上實行9折優惠、封頂值維持不變,對優惠類商戶發卡行服務費、網絡服務費繼續在現行政府指導價基礎上實行7.8折優惠。
收單機構應同步降低對商戶的收單服務費,切實將發卡行、銀行卡清算機構讓利傳導至商戶。
上述措施中,票據業務降費期限為長期,其余降費措施優惠期限為3年;票據業務、銀行卡刷卡降費對象為所有客戶(商戶),其余措施降費對象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