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經營期間,業務招待費是企業經常會產生的一項費用支出。而對于稅務部門來說,其對企業進行審查,業務招待費是最容易被查的費用之一。那么,業務招待費的涉稅風險有哪些?接下來,本文來帶您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一般而言,有關于業務招待費的涉稅風險,其主要有以下這些:
1、將屬于業務招待費的項目計入其他費用,將可能影響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
舉例:公司將一臺本蘋果筆記本電腦送給客戶,但沒有計入業務招待費核算,而將其作公司自用核算,按固定資產入賬計提折舊在稅前扣除、增值稅正常抵扣。
分析:這種情況,通過盤查實物資產才可能發現存在問題。外購貨物無償贈送需要視同銷售處理,用于招待的要在所得稅前限額扣除,還需要代扣代繳個稅的。
2、將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業務招待費計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即將全額不得扣除的項目按限額扣除。
舉例:公司為公司總經理家庭購買運動器材用于健身,支出1萬元,該公司將此支出列入了業務招待費核算。
分析:實際上此費用,是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費用,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
3、取得不合規的業務招待費票據,不得稅前扣除。
舉例:公司外購三部華為手機,并取得普票,但發票上未注明公司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發票上只填寫了公司的簡稱,未填寫全稱;或只取得收款收據。
分析:以上所述的發票,都是所謂的白條。
4、將不屬于業務招待費的計入業務招待費,本可全額扣除。
舉例:公司召開年度會議費中包含的餐費計入業務招待費;將公司內部聚餐的餐費計入業務招待費。
分析:以上所述的所有的餐費發票,并不均計入業務招待費。
5、未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不得稅前扣除。
舉例:公司按銷售收入的0.5%計提業務招待費500萬元,但公司全年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只有450萬元。
分析:沒有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50萬元,不得稅前扣除,50萬應全額調增處理,不得稅前扣除。
6、商業賄賂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A公司將10萬元購物卡用于商業賄賂支出,與生產經營無關不得稅前扣除。
7、籌建期與正常期間業務招待費,扣除政策不同。
正常期間業務招待費的政策,如下:
根據國稅函〔2009〕98號第九條規定:
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的,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8、業務招待費計算基數適用不準確,可能導致稅前扣除不準確。
業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計算基數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之和確定,營業外收入和不征稅收入不能作為計算招待費的計算基數。
9、無法證明真實性的業務招待費,不得扣除。
如果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公司應提供能證明真實性、相關性的證明資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
10、用于招待,未代扣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稅〔2011〕50號規定: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11、業務招待費未單獨核算,導致不能準確確定金額的,稅局根據相關法規規定,有權按合理方法進行核定。
以上是對業務招待費的涉稅風險介紹,企業如若對此不了解,便可對文中介紹內容進行詳細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