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對于處于經營期間的企業來說,其在經營期間的一些特殊情況下,如開具發票時發生錯誤、誤填等情形,通常會涉及到將發票作廢。不過,如若企業不合理、合規進行發票作廢,可能會產生相應風險。那么,哪些情況下發票作廢會產生風險?下面本文來帶您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1、免征額臨界點,大量作廢發票
比如,部分納稅人通過將已開具發票作廢,下月重開,人為控制將當月發票開具金額降入免征額以下,從而達到享受優惠政策的目的。
2、小規模認定標準附近,作廢發票
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是年銷售500萬以下,銷售額超過500萬就會被稅務機關強制轉為一般納稅人。
而部分納稅人為了享受小規模各種優惠政策,人為作廢發票以控制銷售額不超過500萬!殊不知這樣反而會引起相關部門的注意!
3、重開發票和作廢發票一模一樣
在“以數治稅”模式下,大數據對比是稅務機關常用手段。
而對于發票代碼、號碼、金額、稅額、價稅合計、開票日期、銷貨單位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購貨單位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受托方納稅人地址、開戶銀行、銀行賬號和委托方納稅人開戶銀行、銀行賬號等,這些都是比對重點。
如果同一筆業務發票當月作廢,次月重開,作廢發票和重開發票一模一樣,稅務機關經過大數據比對,很難不發現異樣。
4、惡意串通作廢發票
惡意串通,銷售方違規作廢,接票方虛列成本。
即銷售方與接票方在有真實業務的前提下惡意串通,銷售方違規作廢開具的部分發票(未收回發票聯),接票方虛列成本,從而達到偷稅目的。
5、大額或大量作廢發票
一般情況下,企業作廢發票情況是比較少的。如果突然在某個月大額或大量作廢發票,稅務很可能懷疑企業有可能隱瞞收入、惡意調整銷售稅少交稅款的可能性!
以上是對發票作廢存在風險的具體情形介紹。企業在經營期間如若涉及到發票作廢,一定要在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的條件下進行。切忌違規作廢發票,否則將引起稅務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從而為企業經營帶來相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