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對于市場中的企業來說,其在經營期間有時會遇到費用已經支付,但是無法獲取或缺少發票的情形,這讓很多企業經營者犯了難。那么,企業缺發票有哪些風險呢?下面本文來帶您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一般來說,有關于企業缺發票的風險,其主要有以下這些:
1、沒票就不做賬—賬錯
有些企業,錢花了,費用卻在“其他應收款”掛著。
不僅應該扣除的成本沒有扣除,并且,“其他應收款”這個科目很容易跟“借款”掛勾,一旦被稅務檢查,可能有補稅的風險。
除此之外,長時間賬實不符,也很容易導致企業無法進行正常的財務分析。
2、不索取發票—罰款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索要發票是義務。
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3、“兩套賬”—刑事責任
由于沒有發票容易導致賬實不符,所以很容易導致“兩套賬”的情形發生。“兩套賬”一旦被查,必是嚴厲的處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其中,受到行政處罰的,會計人員5年內都不可以從事該崗位;如果是刑事處罰,那就嚴重了!相當于終身被判刑,從此不可再從事該職業了!
4、虛開發票—判刑
由于企業年底成本票少,為了少繳稅,不少納稅人就開始購買發票。這種情況屬于虛開發票,風險最大,嚴重的,很有可能就判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一般來說,取得自然人的發票,是需要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但是一旦沒有發票,就無法履行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導致扣繳義務風險,可處應扣繳稅款50%-3倍的罰款。
以上是對企業缺發票的風險介紹。存在該方面問題的企業,如若對此不了解,便有必要對文中介紹內容進行詳細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