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企業進行賬務處理,一些情況下會產生一定的滯留票。所謂“滯留票”,是指銷售方已開出,并已抄稅、報稅,而購貨方沒進行認證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簡單來講,就是公司收到了不符合認證規定的發票,會計沒有進行認證,于是取得的進項專用發票就形成了滯留票,造成了稅務風險。那么,滯留票都是怎么產生的?對企業來說又有什么危害呢?本文來帶您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一、滯留票的產生
通常來說,滯留票有五種產生方式:
1、發票丟失未認證。管理不善造成發票流失或郵寄過程中丟失。
2、銷貨方開票了,但是拒絕提供發票。通常情況是由于購貨方久拖不付相關購貨款,銷貨方以此種方式追討款項。
3、兩頭不入賬偷逃稅款。部分納稅人隱瞞銷售收入,對于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予抵扣進項,造成滯留票的形成。
4、收票方為小規模納稅人或其他沒有資格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取得了專票,但是沒法進行認證或抵扣。
5、改變貨物用途,未及時進行相應處理。在專票認證前,將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造成進項稅額不能進行抵扣。
二、滯留票的危害
1、公司存在大量滯留票不抵扣,除了錢多不在乎外,其背后往往是隱匿銷售收入,賬外經營,偷逃國家稅款。
大數據下企業不要存有僥幸的心里,不管何種“避稅”方式,只要是違背了業務真實面目的作假,必將暴露無遺。
2、“金稅四期”后,將大大縮短辦稅時間,提升辦稅體驗。但是同時,稅務機關掌握的企業的信息將更加全面、精準、透明,也會讓違法行為無所遁形,如果企業賬目有問題,需要提高警惕了。
3、“以數治稅”大背景下建議企業一定要真實的業務作為支撐,不能虛開發票。
如果數據比對異常,一般是主管稅務機關通知企業自查提交產生滯留票說明,如果涉及偷漏稅嫌疑,稅務機關可能對企業進行稽查。
針對虛開發票的行為,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是對滯留票的產生原因和危害介紹,對于存在滯留票的企業來說,如若對此不了解,便有必要對文中介紹內容作具體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