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個體工商戶來說,國家近兩年來出臺了大量的扶持政策,以促進個體工商戶經營發展。那么,個體工商戶常見稅收優惠有哪些呢?本文來帶您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一、個人所得稅減半征收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提醒:不區分征收方式,核定與查賬均可享受減半政策。
二、六稅兩費減半征收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四業”所得暫不征稅
對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于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其取得的“四業”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四、小規模個體戶增值稅減免
個體工商戶是組織形式上的定義,故既可以是一般納稅人也可以是小規模納稅人。若個體戶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常見增值稅優惠可以享受的有:
【3%免征優惠】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起征點優惠】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五、一般納稅人個體戶增值稅加計抵減
若個體戶屬于一般納稅人,常見增值稅優惠可以享受的有:
【加計抵減優惠】
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可享受10%加計抵減政策;適提供生活服務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可享受15%加計抵減政策。
六、附加稅優惠
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都適用。
以上是對個體工商戶常見的稅收優惠介紹,個體戶經營人員如若對此不了解,便有必要對文中介紹內容進行詳細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