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3月24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兩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進行了明確。具體內容為: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第一條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