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其通常需要根據政策要求按時完成殘保金繳納。不過,對于一些新成立或首次繳納殘保金的企業來說,其往往會存在這樣的疑問:什么是殘保金?企業為什么要交殘保金?接下來,本文將對殘保金相關問題進行介紹!
1、什么是殘保金?
殘保金的全程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繳納的資金。
2、用人單位為什么要繳納保障金?
殘疾人是需要全社會關心和幫助的特殊困難群體,殘疾人問題是社會問題,促進殘疾人就業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繳納保障金是用人單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的一種代償形式,是讓用人單位平等地履行應盡責任和義務。
收費不是目的,目的是引導、鼓勵和督促用人單位盡可能多安排殘疾人就業,使有能力的殘疾人實現就業,參與社會生活,更好地保障殘疾人權益。
3、殘保金是干什么用的?
保障金納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
4、殘保金的征收對象范圍包括哪些?
各地政策不同,以廣東為例: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含中央、境外駐粵單位)等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5、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是指哪些殘疾人?
《殘疾人就業條例》所稱殘疾人就業,是指符合法定就業年齡有就業要求的殘疾人從事有報酬的勞動。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5〕72 號)所稱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上注明屬于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的人員,或者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
6、用人單位可以不交殘保金嗎?
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連續兩年虧損、破產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等原因需要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的,應在辦理年審時,向負責本單位年審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
用人單位申請時應提供書面申請報告、重大經濟損失的相關證明,以及本單位報告和會計年報等相關材料。
用人單位申請保障金的緩繳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減繳數額不得超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已進入破產程序或已辦理歇業手續的用人單位,可申請免繳保障金。
以上是對殘保金及企業繳納殘保金相關事項介紹。需要繳納殘保金的企業,如對此存有疑問,便有必要對文中介紹內容作詳細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