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2020年12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明確,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稅收政策,稅務總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部分表單和填報說明進行修訂。具體公告內容為:
一、對《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表單》、《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捐贈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2)、《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后所得明細表》(A108010)的表單樣式及填報說明進行修訂。其中,《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調整為《貸款損失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
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的填報說明進行修訂。
三、本公告適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的公告》(2017年第5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部分表單樣式及填報說明的公告》(2018年第5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41號)中的上述表單和填報說明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