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經營過程中,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是經常被提及到的三個“術語”。那么,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這三個“人”怎么區分?接下來,本文來帶您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一、法人
法人不是人!法人是組織!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簡單來說,法人就是一個組織,在法律上,一個單位,就是一個“人”,所以就有了“法人”。最常見的公司,就是一個“法人”,比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而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戶不是法人。
二、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是人,代理人!
法人代表,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權辦理某個或某些事項的代理人。
如果單位要辦一件事,可以派單位里的任何人去辦,只要出具書面證明文件(比如授權委托書等),那么任何一個被單位派出去辦事的人都可以叫法人代表,單位也可以根據需要隨意隨時更換。
這個代理人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決于法人的授權。
三、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舉個例子,比如營業執照上面 ,就有法定代表人一欄,法定代表人經工商局審批后就不能隨意更換,比如公司的董事長,工廠的廠長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4、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5、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8、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總結:法人是組織,不是人!法定代表人是主要負責人!法人代表是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