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經營期間進行財務工作處理,一些情況下會遇到暫估成本方面的問題。那么,什么暫估成本?有關于暫估成本,有哪些熱點問題需要我們了解和把握呢?接下來,本文來對此進行詳細說明、介紹!
1、什么是暫估成本?
事實上,所謂的暫估成本就是我們常說的暫估入賬。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于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節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
簡單來說就是:貨先到了但發票沒到,由于無法準確地處理存貨的價值,只能進行存貨入庫的預估。
2、有關暫估成本熱點問題
其主要包括以下這些:
(1)暫估的成本能稅前扣除嗎?
關于暫估成本的稅前扣除問題,遵循以下幾點:
①如果暫估對企業當年的會計損益沒有影響,比如12月份暫估了一批原材料和商品,就暫時不涉及到稅前扣除,也不涉及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做納稅調整。
②如果暫估對當年的會計損益產生了影響,在季度預繳申報時,可以按照會計核算的暫估數進行稅前扣除。
③需要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的暫估入賬,只要在次年5月31日前收到了發票,就不影響稅前扣除。
④不需要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的暫估入賬,但是需要實際支付的,比如上年度計提的工資和年終獎等,只要在次年5月31日前實際支付(發放),就不影響稅前扣除。
(2)暫估入賬金額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嗎?
①一般納稅人
財會〔2016〕22號規定:“一般納稅人購進的貨物等已到達并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增值稅扣稅憑證并未付款的,應在月末按貨物清單或相關合同協議上的價格暫估入賬,不需要將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暫估入賬。”
也就是說,一般納稅人暫估入賬的金額不包含增進項稅額。
②小規模納稅人
由于小規模納稅人不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故其購進貨物相關的進項稅額應當計入貨物的成本價。
所以,小規模納稅人暫估入賬的金額中應當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
(3)預繳申報時暫估入賬可以稅前扣除嗎?
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暫估入賬的成本費用可以稅前扣除嗎?
稅總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規定:
“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劃重點!!!
①已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可以扣除,未實際發生的不得扣除;
②暫按賬面發生金額扣除;
③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發票。
因此,在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環節,暫估入賬成本費用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
(4)匯算清繳時暫估入賬可以稅前扣除么?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暫估入賬的成本費用可以稅前扣除么?
①已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
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結束前取得發票的,可以在發生的當年稅前扣除;
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結束前未能取得發票的,不得在當年稅前扣除。
②未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
一律不得稅前扣除!
(5)以往年度暫估成本費用的發票怎么辦?
取得以前年度暫估成本費用的發票,該如何處理?
稅總公告2012年第15號第六條規定:
“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企業由于上述原因多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可以在追補確認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遞延抵扣或申請退稅。”
從上述文件中可以得出結論:
①取得以前年度暫估成本費用的發票,可以追溯到發生年度扣除,但追補期不得超過5年;
②如追補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款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遞延抵扣或申請退稅。
以上是對暫估成本熱點問題解答,如您對此不了解,便有必要對文中介紹內容進行詳細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