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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申報有風險?企業所得稅零申報風險更甚!
企業零申報,對于很多公司來說并不陌生。然而,企業長期進行零申報或負申報,到底是好還是不好呢?對企業來說是盈利還是負債呢?事實上,這種行為不僅僅不利于公司的發展,反而會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企業進行零申報,大家都比較熟悉。但長時間零申報或負申報就屬于異常申報,要列入重點監控對象,而且還存在稅收風險,這是很多企業都沒有想到的。那么,為什么要將它列入重點監控?長期零申報到底有什么后果?
為何重點監控
首先,企業設立的核心目的是為了創造價值,長期零申報也就是意味著長期沒有收入來源,那么企業的存續是不會長久的。
其次,企業的營運是有成本費用的,如人員工資、門面租金、水電氣費等,如果沒有收入來源,那么我只能對你說呵呵,畢竟沒有人愿意“賠錢賺吆喝”。
再則,如果長期零申報企業有發票,那么風險更大,可能涉及“走逃戶”、虛開發票、隱瞞收入等情況,后果就不逐一闡述啦!
長期零申報帶來的后果
a.稅務機關將納稅人納入重點監控范圍,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納稅評估,在評估過程中發現其存在隱瞞收入、虛開發票等行為,要求其補繳當期稅款與滯納金,并可按規定對其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移送稽查;
b.納稅人為走逃戶的,按規定納入重大失信名單并對外公告,同時利用系統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虛開增值稅發票、惡意串通等情況,并按照規定進行查處,同時將走逃戶納稅人直接評定為D級納稅人,承擔D級納稅人后果;
c.對長期零申報且持有發票的納稅人,發票降版降量。同時可以按規定要求納稅人定期前往稅務機關對發票的使用進行核查;
d.稅務機關通過核查,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采用成本費用公式核定納稅人收入。
如果未按規定進行零申報,可是有很大的風險,主要分是二大方面。
一、影響信用等級。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納稅信用管理若干業務口徑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5號)的規定,“非正常原因一個評價年度內增值稅或營業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不能評為A級。”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納稅信用管理若干業務口徑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5號)的規定:“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以該情形在稅務管理系統中的記錄日期確定判D級的年度,同時按照《信用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調整其以前年度信用記錄。”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0號)第二十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直接判為D級”,其中第六條指的就是“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二、如果當期有收入及應納稅款卻辦理零申報,屬于偷稅,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4號)第十二條的規定:按照本辦法公布的納稅人,除判定為D級外,還會:
(一)對欠繳查補稅款的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規定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納稅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限制其出境。
(二)稅務機關將會將當事人信息提供給參與實施聯合懲戒的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依法對當事人采取聯合懲戒和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