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中,河北省人社廳發布了《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通知中明確了將會從2023年1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那么,最低工資上漲后,對企業和個人都有什么影響呢?本文來帶您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一、對企業和勞動者的影響
1.加班費和社保繳費基數:
隨著最低工資的提高,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社保費的最低計算基數也要相應提高。
2.到手工資:
對于部分基層勞動者來說,其工資標準就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一定程度上會促進企業上調基層員工的薪資。
二、試用期工資變高
試用期工資會更高。《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提高了,試用期工資也會相應提高。
三、補償金提高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四、臨時工待遇提高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五、勞務派遣人員待崗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六、醫療期工資待遇
根據勞動法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七、停工停產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當向職工發放生活費,且不低于最低工資的80%。
八、工資扣除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以上是對最低工資標準上漲后,對企業和個人的影響介紹。如您對該方面的內容缺乏了解,便有必要對上文相關說明作具體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