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疫情的反復,企業生存越發困難,為了幫助市場健康穩定運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助企紓困穩就業保民生。 本文來帶您了解目前實行的補貼政策主要有哪些 。這些補貼政策具體包括:
1、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市或縣,可對因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各類企業,按每名參保職工不超過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
2、一次性擴崗補助
對招用畢業時間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1個月以上的企業,可以按每招用1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
3、失業保險金
參保繳費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可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符合領取條件的,可與領取從12個月到24個月不等。
4、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
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對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發放臨時生活補助。
保障范圍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
5、技能提升補貼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照初級(五級)不超過1000元、中級(四級)不超過1500元、高級(三級)不超過2000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
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3次。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6、社會保險補貼
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
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以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7、就業見習補貼
對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一定標準的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準。
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
8、一次性創業補貼
有條件的地區,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農民工,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9、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對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10、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等五類人群,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下同),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不含培訓合格證)的五類人群,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