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網站消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規定,結合天津市實際情況,9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發布《關于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計稅毛利率有關問題的公告》(2022年第6號)(以下簡稱《公告》),《公告》對天津市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計稅毛利率有關事項進行了明確。具體內容為:
一、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開發項目屬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按3%確定;其他開發項目,按15%執行。
二、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我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計稅毛利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天津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