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22〕12號)要求,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工作,6月2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等8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幫助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
《通知》明確,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的,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
對出租人減免租金的,稅務部門根據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減免當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鼓勵國有銀行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
各級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部門)負責督促指導所監管國有企業落實租金減免政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指導各地落實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政策。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經營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
非國有房屋出租人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除同等享受上述政策優惠外,鼓勵各地給予更大力度的政策優惠。
《通知》要求,通過轉租、分租形式出租房屋的,要確保租金減免優惠政策惠及最終承租人,不得在轉租、分租環節哄抬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