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重慶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4月28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明確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等個人所得稅減征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對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及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納稅人減征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進行了明確。具體內容為:
一、對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在每人每年12000元的限額內據實減征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納稅人同時符合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中兩種或兩種以上身份的,可選擇其中一種身份享受減征政策,不得重復享受政策。
二、納稅人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對其災害發生后兩年內(含受災當年)應納個人所得稅予以減征,減征稅額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0元。
三、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吨貞c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對殘疾、孤老等人員個人所得稅減征的通知》(渝地稅發〔2004〕178號)、《重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殘疾、孤老人員個人所得稅減征政策的通知》(渝地稅發〔2012〕2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