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對于處于經營期間的企業來說,其在經營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涉及到納稅申報。其中,印花稅是常見的一種。而企業申報印花稅。需要填寫印花稅申報表。那么,如何填寫印花稅申報表的呢?怎么填寫、什么時候填寫計稅金額和件數這欄次?本文來帶您對此進行了解!
事實上,按照印花稅的納稅義務時間來說,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即是指在合同的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帳薄的啟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以最常見的經濟合同來說,合同簽訂時間就是納稅義務時間發生,納稅義務時間發生了,納稅期限如果納稅是按期匯總納稅的,以一個月為期限,那就是期滿15日內申報繳納。
所以,理論上時候如果2021年1月份公司簽訂了一個購銷合同,合同金額10萬,那么簽訂的當月納稅義務產生,如果公司是自行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所以2月申報印花稅時候,就應該在申報表計稅金額欄次填寫10萬,類別是購銷合同。
但是!在實際情況中,很多企業其實根本沒這樣做,對于計稅金額的統計有些是直接按照會計收入來統計,有些是按照開票金額來統計。
違規申報后果
不符合印花稅的申報規范的,在現實中很常見,那么這種做法會導致什么后果呢?
沒有按納稅義務時間申報印花稅,收入和開票是滯后于合同簽訂時間的,而且申報的印花稅可能并不準確。
比如收入都是不含稅的,但是有些合同是以含稅價簽訂的,這個時候就少計了,又比如有些合同是不計入收入的,是費用成本類,那么就可能漏計。
按照收入或者開票這種方式是一種粗略的統計方式,不是印花稅要求的申報管理方式。如果稅務局檢查時候不認可就會對公司進行核定。
所以,我們可以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應稅憑證登記管理辦法。有條件的納稅人應指定專門部門、專人負責應稅憑證的管理。
另外,印花稅其實本身也是有核定征收的(滿足一定條件稅務局會核定征收),這種征收方式通常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打折)來算計稅金額。
這個不同省份的規定不同,一般是按采購金額的50%-100%核定等。
如果是按收入或者采購金額的一定比例計稅的,一定要看看自己有沒有取得注明印花稅核定方式的稅務事項通知書(以前叫印花稅核定征收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