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對企業生產經營造成了不少影響,貨品浸水、房屋坍塌怎么辦?如何減少損失?天災過后,有哪些稅收政策可以幫助促進企業恢復生產經營呢?接下來,本文來帶您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1、納稅人受災害影響遭受重大損失,可以在企業所得稅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之后的余額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資產損失,屬于專項申報的資產損失,根據“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納稅人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無需向稅務機關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2、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個體工商戶受災害影響遭受重大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后的余額,參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規定扣除。
4、在增值稅方面,受損商品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資產損失,不屬于應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的“非正常損失”,損失的資產對應的進項稅額可以繼續參與應納稅額計算。
5、在房產稅方面,經有關部門鑒定,對毀損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險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產稅;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間可免征房產稅。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者免征房產稅。
6、在車船稅方面,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證明,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7、在印花稅、契稅方面,凡附有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證明文件的運費結算憑證,免納印花稅。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契稅酌情準予減征或者免征。
8、在資源稅方面,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直接經濟損失金額超過上年度企業利潤表中營業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酌情決定減稅或者免稅。
以上是對遭受洪澇災害等自然災害后,企業可享受的稅收政策介紹。企業在經營期間,有必要對上述政策作具體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