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廣大個體工商戶在經營期間普遍面臨這樣一個疑問:個體戶需要建賬嗎?個體戶不建賬不報稅后果是什么?接下來,本文將帶您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1、什么情況下個體戶可以不建賬?
根據《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注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15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以上的,都需要設置賬簿。
達不到上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可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
而個體工商戶按照征收管理方式的不同,分為查賬征收的建賬個體工商戶(簡稱“建賬戶”)和實行定額征收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簡稱“雙定戶”)。
也就是說,想要不建賬,必須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帳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置賬薄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及個人獨資企業,且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批準,才能不建立賬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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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建賬、不報稅會怎么樣?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前款所稱賬簿,是指總賬、明細賬、日記賬以及其他輔助性賬簿。總賬、日記賬應當采用訂本式。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干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也就是說,只要領取了營業執照,在15天內,無論是否經營,無論是否開票,都必須要記賬和報稅!否則,將被列入非正常用戶,并且營業執照也會在6個月后被吊銷!
3、個體戶可以更改征收方式嗎?
可以!個體戶征收方式確定后,發現不符合企業在實際經營需求、且滿足所選征收方式基本要求的,可以向當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調整。
4、“雙定戶”的具體定額能調整嗎?
當定期定額戶的經營額、所得額,連續納稅期超過或低于稅務機關核定的定額時,在定額執行的期間或者結束后,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進行重新核定定額,稅務機關會根據具體情況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