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為促進汽車消費,4月8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兩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對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進行了說明。具體內容為: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征收增值稅。
《公告》中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注冊登記手續至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并轉移所有權的車輛,具體范圍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出臺的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