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伴隨著“雙創”活動地推進,很多創業人士都想要擁有一個屬于自己的經營實體,并以此開展經營活動。而在個人進行創業形式選擇時,一般會在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中進行選擇,但這三者都有什么區別呢?哪個更適合自己呢?下面本文來帶您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1、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是承擔無限責任的,不具備法人資格。
對于創業者而言,注冊個體戶的申請注冊登記手續簡單、能簡易注銷退出市場;經營起來比較靈活。
但是個體戶也有一定的劣勢,比如:起名的時候注意不能有“公司”二字;不能轉讓;開分店有條件;經營風險比較大。
整體來看,個體戶適合一個人做小本生意,對品牌需求度不高,像一些早餐店、快餐店、理發店等大部分都是個體戶。
2、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是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在風險方面和個體工商戶相同,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該企業雖然由個人出資經營,但是也稱得上是企業了,可以用企業的身份去和客戶簽合同,可以開設分支機構,聘請員工人數沒有限制,不想做的時候,還可以把企業轉讓給其他人。
這種類型的企業適用于個人小規模的小作坊、小飯店等。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公司中的特殊類型,對公司全部財產享有法人所有權,股東對公司享有全部股東權利。
該類型的公司可以一個人決策今后公司發展的所有規劃和方向,無需經過股東會議商議,流程簡單、效率較高。
當然,它也有弊端,比如容易出現公司人格和股東人格的混同,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個股東,相互監督和制約的方式,無法在一人有限公司內實現,這使得唯一股東可以為個人利益而造成個人獲利公司黑鍋的局面。
以上是對“個人創業開公司選擇什么類型”這一問題的具體解答以及各創業類型組織形式的優缺點介紹。如您對此不了解,便有必要對文中介紹內容進行詳細把握,從而以確保選擇符合自身需求的創業類型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