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對于市場中一部分初創公司來說,為了節省公司注冊開支,其在沒有合適的公司注冊地址的情況下,可能會選擇第三方代理機構提供的只能用于注冊而不能用于實際辦公的注冊地址進行注冊登記,而將公司的辦公場地設在別處。由此,這類公司經營者普遍會有這樣的疑問,即:公司注冊地址和辦公地址不一致可以不?接下來,本文來帶您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事實上,這類情形一般是不允許的。根據工商政策要求,公司注冊地址和辦公地址必須保持一致。一旦公司在經營期間被工商部門稽查發現不一致的情況,則會將公司列入“經營地址異常”,從而對企業經營運轉產生一系列不良影響。因此,對于公司注冊地址和辦公地址不一致的企業來說,一定要及時找到符合要求的辦公地址,并盡早辦理公司注冊地址變更手續。
公司注冊地址變更材料
通常情況下,公司辦理注冊地址變更,所需提供材料主要有以下這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變更后公司注冊地址的使用證明;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住所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8、工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公司注冊地址變更流程
一般來說,公司進行注冊地址變更,大體上按照如下流程來進行: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門辦理“移送企業登記檔案通知函”,領取“移送企業登記檔案通知函”及《關于遷址變更登記的通知》。
2、憑“移送企業登記檔案通知函”到原來工商登記部門辦理工商資料轉出手續(異地辦理),資料由兩地工商部門進行郵寄。舊地址工商部門接受“移送企業登記檔案通知函”后出具“企業遷出核準通知書”給企業。
3、手續辦理成功后等待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門接到企業工商資料后給企業電話通知,申辦企業帶上“企業遷出核準通知書”到新工商部門辦理具體的地址變更事宜,領取新的“營業執照”。至此,公司注冊地址變更手續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