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個公司來說,公司名稱取得好不好,對其經營發展會產生非常重要的影響。因此,有的公司注冊成立后,遇到了更好的公司名稱,一般都會向工商部門申請進行變更登記,變更為更符合自己心意及滿足公司經營需要的公司名稱。那么,公司名稱變更需要什么手續?接下來,本文來帶您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一般來說,公司申請進行名稱變更,其大體上按照如下程序與步驟來進行:
一、準備公司名稱變更申請資料,提出申請
通常,公司名稱變更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股東共同委托書、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須核對原件);(3)公司章程修正案;(4)營業執照正、副本;(5)股東會決議:變更理由、變更項目等;(6)備選公司名稱。需要注意的是,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紙。
二、工商部門對公司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記申請后,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如審核通過,發放《準予變更通知書》,審核不通過予以駁回,要求公司修正材料后重新提交。
三、發放新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對于工商部門審核通過準予進行公司名稱變更登記的,公司負責人便需要按照約定時間前往工商大廳領取新的營業執照。需要注意的是,領取營業執照需要攜帶《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等材料。另外,在現場領取不方便時,也可以申請辦理郵寄業務。
四、完成公司其它相關證件的變更
在工商局辦理完公司名稱變更登記后,公司還應及時將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賬號等相關聯的證件進行變更(需攜帶變更材料前往不同的部門辦理)。此后,在各項變更操作完成后,公司便可以使用新的公司名稱來開展經營活動了。
以上是對“公司名稱變更需要什么手續”這一問題的具體說明。對于想要辦理公司名稱變更的公司來說,如若對此項變更內容的操作流程不夠了解,便有必要對文中介紹程序進行詳細把握,從而以確保公司名稱變更操作的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