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撤銷是主管機關根據法院的通知、有關利害關系人的申請或自己的職權撤銷全部公司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的行政處分行為。
一般來說,公司設立登記或其他登記事項的撤銷,要先由利害關系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經判決確定后,由法院通知主管機關撤銷登記。
通俗點講,撤銷就是對已經完成的登記行為的否定,或者說是一種糾錯行為,錯誤的登記喪失法律效力。
它的前提是自始不符合登記條件,但通過非法情形取得了公司登記,比如登記人員濫用職權、違反法定程序,或者申請人提交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事實等等。
一、被撤銷的常見情況
1、撤銷公司設立登記,后果是公司設立登記自始無效;
2、撤銷公司變更登記,后果是公司恢復到該次變更登記之前的登記狀態;
3、撤銷公司注銷登記,后果是公司恢復到注銷之前的登記狀態。
二、被撤銷變更或注銷登記,有什么后果呢?
按照《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二):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變更或者注銷登記,被撤銷登記的;
1、企業被撤銷、注銷變更登記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5年內不得移出嚴重失信企業名單。
2、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3、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4、與政府其他部門互聯共享,實施聯合懲戒,可能連飛機和高鐵都坐不了!
三、公司被撤銷登記,同樣要辦理注銷!
撤銷設立登記意味著該公司喪失了法律主體資格和營業資格。
按《公司法》規定,這也是一種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接下來所要面臨的,和被吊銷執照的公司一樣,先清算后注銷。
四、吊銷和撤銷,傻傻分不清楚?
雖然吊銷和撤銷都是違反法律法規被強制停業。
但被撤銷是“先天不足”,即登記過程中出現了違法情形,造成登記本身就是錯誤的。
而被吊銷是“后天病變”,即登記本身是沒有瑕疵的,是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違法情形。
以上是對公司登記撤銷的相關事項介紹。如若企業經營者對此存有疑問,便有必要對文中介紹內容進行詳細把握,從而以明確處理辦法,確保各類手續有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