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6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支持脫貧攻堅稅收優惠政策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引》指出,為助力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稅收從支持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涉農產業發展、激發貧困地區創業就業活力、推動普惠金融發展、促進“老少邊窮”地區加快發展、鼓勵社會力量加大扶貧捐贈六個方面,實施了110項推動脫貧攻堅的優惠政策。具體內容為:
一、支持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
為破除制約貧困地區發展的基礎設施建設瓶頸,稅收積極支持交通、水利等民生工程建設和運營,促進完善生產性、生活性、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優化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環境。具體包括:
(一)基礎設施建設稅收優惠
1.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
2.農村電網維護費免征增值稅
(二)農田水利建設稅收優惠
3.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4.水利設施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5.農田水利占用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稅
6.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三)農民住宅建設稅收優惠
7.農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減半征收耕地占用稅
8.農村烈屬等優撫對象及低保農民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稅
(四)農村飲水工程稅收優惠
9.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新建項目投資經營所得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
10.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稅
11.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營管理單位自用房產免征房產稅
12.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營管理單位自用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13.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權免征契稅
14.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免征印花稅
二、推動涉農產業發展
產業發展是脫貧的根本,支持貧困地區立足資源稟賦發展涉農產業,是實現脫貧的重要一環。現行稅收政策在優化土地資源配置、促進農業生產、鼓勵新型經營主體發展、促進農產品流通、支持農業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實施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助力貧困地區增強“造血”功能。具體包括:
(一)優化土地資源配置稅收優惠
15.轉讓土地使用權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免征增值稅
16.承包地流轉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免征增值稅
17.出租國有農用地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免征增值稅
18.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19.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份合作制改革免征契稅
20.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免征契稅
21.收回集體資產簽訂產權轉移書據免征印花稅
22.農村土地、房屋確權登記不征收契稅
(二)促進農業生產稅收優惠
23.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24.進口種子種源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
25.進口玉米糠、稻米糠等飼料免征增值稅
26.單一大宗飼料等在國內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
27.生產銷售有機肥免征增值稅
28.滴灌產品免征增值稅
29.生產銷售農膜免征增值稅
30.批發零售種子、種苗、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
31.納稅人購進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的免稅農業產品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32.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
33.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減免企業所得稅
34.從事“四業”的個人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35.農業服務免征增值稅
36.農用三輪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37.捕撈、養殖漁船免征車船稅
38.農村居民擁有使用的三輪汽車等定期減免車船稅
(三)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稅收優惠
39.“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免征增值稅
40.“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減免企業所得稅
41.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42.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部分農用物資免征增值稅
43.購進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的免稅農產品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44.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涉農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
(四)促進農產品流通稅收優惠
45.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
46.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
47.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免征房產稅
48.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49.國家指定收購部門訂立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征印花稅
(五)促進農業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
50.以部分農林剩余物為原料生產燃料電力熱力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100%
51.以部分農林剩余物為原料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70%
52.以廢棄動植物油為原料生產生物柴油等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70%
53.以農作物秸稈為原料生產紙漿、秸稈漿和紙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
54.以鋸末等原料生產的人造板及其制品實行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55.以農作物秸稈及殼皮等原料生產電力等產品實行減按90%計入企業所得稅收入總額
56.沼氣綜合開發利用享受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
三、激發貧困地區創業就業活力
就業創業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脫貧方式。國家不斷加大創業就業政策支持力度,擴大小微企業優惠政策范圍,加強對失業人員、殘疾人等重點群體或特殊群體就業創業的政策扶持,有力增強了貧困地區群眾脫貧致富的內生動力。具體包括:
(一)小微企業稅費優惠
57.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限額內免征增值稅
58.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
59.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地方“六稅兩費”
60.符合條件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
61.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
62.重點群體創業稅收扣減
63.吸納重點群體就業稅收扣減
64.殘疾人創業免征增值稅
65.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和個體戶增值稅即征即退
66.特殊教育校辦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即征即退
67.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
68.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推動普惠金融發展
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增強金融對薄弱環節和弱勢群體的服務保障能力,是實現脫貧的重要支撐。稅收政策通過免稅、減計收入、準備金稅前扣除、簡易計稅等多種方式,以農戶和小微企業為重點對象,鼓勵金融機構和保險、擔保、小額貸款公司加大對扶貧開發的金融支持力度。具體包括:
(一)銀行類金融機構貸款稅收優惠
69.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70.金融機構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71.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減計收入
72.金融企業涉農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
73.金融企業涉農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稅前扣除
74.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提供金融服務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
75.中國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涉農貸款利息收入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
76.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涉農貸款利息收入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
77.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二)小額貸款公司貸款稅收優惠
78.小額貸款公司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79.小額貸款公司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減計收入
80.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三)融資擔保及再擔保業務稅收優惠
81.為農戶及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及再擔保業務免征增值稅
82.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有關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四)農牧保險業務稅收優惠
83.農牧保險業務免征增值稅
84.保險公司種植業、養殖業保險業務企業所得稅減計收入
85.農牧業畜類保險合同免征印花稅
五、促進“老少邊窮”地區加快發展
堅持脫貧攻堅與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相結合,國家實施西部地區、民族地區、新疆困難地區等區域性優惠政策,促進“老少邊窮”等地區加快發展。具體包括:
(一)扶持欠發達地區和革命老區發展稅收優惠
86.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
87.贛州市符合條件企業享受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
88.天然林保護工程(二期)實施企業和單位免征房產稅
89.天然林保護工程(二期)實施企業和單位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90.邊民互市限額免稅優惠
91.邊銷茶銷售免征增值稅
(二)支持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稅收優惠
92.民族自治地方企業減征或者免征屬于地方分享的企業所得稅
93.新疆困難地區新辦鼓勵發展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94.新疆喀什、霍爾果斯兩個特殊經濟開發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95.青藏鐵路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營業賬簿免征印花稅
96.青藏鐵路公司貨物運輸合同免征印花稅
97.青藏鐵路公司及其所屬單位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資源稅
98.青藏鐵路公司及其所屬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及運輸免征契稅
99.青藏鐵路公司及其所屬單位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100.青藏鐵路公司及其所屬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易地扶貧搬遷稅收優惠政策
101.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有關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102.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取得安置住房免征契稅
103.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實施主體取得建設土地免征契稅、印花稅
104.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單位免征印花稅
105.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106.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實施主體購置安置房源免征契稅、印花稅
六、鼓勵社會力量加大扶貧捐贈
國家通過加大對扶貧捐贈的優惠力度,廣泛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脫貧攻堅,鼓勵社會力量加大扶貧捐贈,促進社會力量扶貧更好發揮作用。具體包括:
107.企業符合條件的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據實扣除
108.符合條件的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
109.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國家機關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110.境外捐贈人捐贈慈善物資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